1.机构简介
韩国会计研究院成立于1999年9月,是负责为企业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制定会计准则及可持续准则的独立民间机构。该机构不仅为所有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制定韩国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同时也为非上市企业、中小企业及非营利组织制定适用准则。韩国会计研究院下设两个机构:一是负责制定会计准则的韩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二是负责制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韩国可持续准则理事会。
2.会计准则
韩国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及部分非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外国企业须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韩国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接受外部审计的非上市企业除非选择采用全套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否则应当采用韩国公认会计准则(即针对非公共主体的会计准则)。
3.可持续披露准则
2024年4月30日,韩国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三份《韩国可持续准则》征求意见稿: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的《韩国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韩国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以及为符合政策目标而补充的披露准则《韩国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01号》。其中前两项准则拟强制实施,最后一项准则为非强制性准则。
(以上信息根据相关机构官方网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信息翻译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