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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会计委员会

1.机构简介

缅甸会计委员会依据1972年颁布的《缅甸会计委员会法》设立,该法先后于1994年和2015年修订,缅甸会计委员会是缅甸联邦共和国会计行业的监管机构。缅甸会计委员会下设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监督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致力于推动缅甸会计行业的发展,以促进其参与区域及全球会计领域。

作为缅甸的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缅甸会计委员会已颁布了多项公告,要求公共利益主体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主体采用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同时要求执行国际审计准则和职业会计师道德准则等。

同时,缅甸会计委员会负责授权、管理并监督内比都和仰光高等会计审计高级学院开展的培训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会计文凭(会计技术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职业人员)、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文凭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文凭。私营会计培训机构也可在缅甸会计委员会的监管下开设会计文凭和注册会计师课程。

此外,缅甸会计委员会参照国际教育标准,制定了见习会计师资格准入前及准入后的实务培训计划和规定,并允许注册会计师(完全合格的)注册后,从事公共部门会计相关工作。

缅甸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根据《缅甸会计委员会法》成立的国家会计机构,缅甸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缅甸会计委员会共同合作促进缅甸会计和审计行业的发展。

2.会计准则

缅甸会计委员会已经通过第18/2018号公告宣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公共利益主体,如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等,从2022-2023财年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缅甸会计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第19/2018号公告;关于国际审计准则的第20/2018号公告,以及关于国际道德规范的第10/2019号公告。缅甸会计委员会允许提前采用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然而,2024年缅甸会计委员会重新发布了第22/2024号公告,修订并规定将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年由2023-2024财年改为2027-2028财年。

此外,缅甸会计委员会愿与区域及全球会计监管机构合作,推动缅甸会计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3.可持续披露准则

根据《缅甸会计委员会法》第17(d)条,缅甸会计委员会有权制定和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因此,缅甸会计委员会正在安排成立一个可持续报告工作组,以推进采用和发布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可持续准则保持一致。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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