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简介
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是根据2015年的《财务报告法》成立的一家独立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加强财务报告、审计、评估、精算及治理等方面的实务。该委员会由政府、监管机构、专业机构、学术界和私营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并保持独立性。
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涵盖公共和私营主体,具体包括以下职责:
● 制定并采用符合国际最佳实践的会计、审计、评估及精算准则。
● 监督财务报告,以推动各行业领域的透明度、良好治理和可靠财务报告。
● 登记并监督审计师及审计事务所,以确保审计质量。
● 对不规范的执业行为实施合规监管并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 与监管机构,如孟加拉国银行、孟加拉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孟加拉国保险发展与管理局、孟加拉国国家税务局、孟加拉国注册联合股份公司与企业发展局等机构协调,以确保监管的一致性。
2.会计和审计准则
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用于孟加拉国境内的财务报告。境内上市公司及其他大型公共受托责任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需强制采用这些准则。银行和金融机构遵循各自监管机构发布的行业特定指南,这些指南大多基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并根据本国要求稍作修改。
在审计方面,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采用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发布的审计和鉴证准则(国际审计准则、国际鉴证业务准则、国际审阅业务准则、国际相关服务准则、国际质量控制准则、国际质量管理准则、国际审计实务公告、职业道德守则、国际独立性准则)。
3.可持续披露准则
2023年12月,孟加拉国银行发布《银行及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及气候相关金融披露指引》,强制要求所有的银行及金融机构自2024年1月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
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还探索将可持续相关报告准则扩展到其他行业的机会,以支持更广泛的ESG透明度。
4.未来优先事项
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正着力强化审计检查与执法机制,以提升审计行业的公共受托责任与质量水平。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还正在扩大实施与气候相关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并在推进使用数字化财务报告工具,如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以提高透明度和数据的可获得性。
此外,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还致力于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以实现监管的一致性,同时提升机构能力,增强利益相关方对孟加拉国财务报告整体质量的信心。